在「台大人文报」第十二期里(注一),我们制作了一个台湾流行音乐专题,企图透过检视唱片制作流程、媒体运作方式及许多「流行音乐现象」,去了解现实环境里彼此纠结的种种因素;并探讨在这样的外在条件下,台湾的流行音乐是否还有更多值得期待的可能。            
  1993年2月初,我们访问乐界人士的计划已告尾声,正着手整理对于台湾流行音乐的「新认识」。此时「十二期」专题主导人马世芳想到,美国的Rolling Stone杂志曾在一九八七年做过一个「二十年来百张摇滚最佳专辑」的特刊,因而提出一个想法︰我们可以去弄出一份近二十年来出版过的专辑名单,寄给歌手、制作人等,请他们评选出台湾流行音乐史上值得一听的好专辑,然后把结果发表在我们的刊物──「台大人文报」上。同时,我们可以制作一个「人文报推荐专辑」名单,去介绍那些「未能入选但是值得鼓励」的专辑。 

               
  建立流行音乐的历史意义
  
  这样的想法经过社内伙伴的讨论,有了更清楚的制作意义和更具体的执行步骤。我们认为,流行音乐有它属于「娱乐消费」的一面,也有它属于「文化」的一面;欣赏音乐则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行为,没有人可以要求别人必得用什么「态度」来建立与音乐之间的关系。但是,站在一个「文化工作者」的立场,我们希望在恶质的传媒生态下,能让更多制作精良、诚恳真实的声音,不致淹没在众声喧哗的唱片市场里。尤其是在台湾,一向非常缺乏对流行音乐的「历史知识」,而缺乏了历史意义的呈现,人们难以单从情感好恶中凝聚出更深一层的敬意,也难以在散乱的数据中建立相互对话的共识,当然就更难为流行音乐构筑视野辽阔的塔台了。因此,当我们以「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」──评选排行榜的方式── 去回顾这十八年来台湾流行音乐的表现时,也是希望能在资料的整理上堆起一块砖来。另者,由于这样的评审活动若能办得成功,显然会引起阅听大众的瞩目,所以我们企图另辟一个「人文报推荐专辑」部分,偷渡一些「非主流音乐」(注二)。 

  (注一)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出版,唐山书局总经销。
  
  (注二)要清楚定义什么是「台湾的非主流音乐」并不容易。于此是化约地把这次评选结果当作「主流」,把那些「有潜力开拓一种新的阅听意义,但为环境限制」的音乐当作「非主流」。